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津HKB*** | 2024-10-2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津HKB*** | 2024-09-2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