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71*** | 2024-09-0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