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86*** | 2024-10-0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