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BX*** | 2024-11-2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上未達70%的 | 1000 | 12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