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P2*** | 2024-08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