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KM5*** | 2024-10-1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