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ED0*** | 2024-07-0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