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DB3*** | 2024-11-07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DB3*** | 2024-07-24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