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D72*** | 2024-12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