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E18*** | 2024-12-13 | 向道路上拋撒物品的 | 100 | 未知 |
湘A8P*** | 2024-12-05 | 向道路上拋撒物品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