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T3*** | 2024-08-2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蘇BT3*** | 2024-10-2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