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KE3*** | 2024-11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