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MRK*** | 2024-12-0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