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DR2*** | 2024-10-1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粵DCX*** | 2024-10-14 | 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