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R6*** | 2024-08-14 | 在高速公路上超過限定時速70%以上的 | 200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