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2K*** | 2024-12-0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