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D8A*** | 2024-09-1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