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A18*** | 2024-11-1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