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3U*** | 2024-07-2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