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DB*** | 2024-09-09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200 | 未知 |
粵B5M*** | 2024-08-0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行、限行規定的 | 3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