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5M*** | 2024-12-1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行、限行規定的 | 3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