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06*** | 2024-10-0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行、限行規定的 | 3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