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D8*** | 2024-10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