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37*** | 2024-12-14 | 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