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D·6***8 | 2024-12-1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粵DSX*** | 2024-10-0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粵DSX*** | 2024-11-0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