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FF3*** | 2024-08-15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