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H9*** | 2024-09-02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