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63*** | 2024-09-3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