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63*** | 2024-08-06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