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79*** | 2024-08-1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、中型以上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以上未達20%的 | 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