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18*** | 2024-08-01 |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構成犯罪的 | 1000 | 12 |
蘇E18*** | 2024-07-02 |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構成犯罪的 | 1000 | 12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