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03*** | 2024-08-2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