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F55*** | 2024-12-16 | 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%以下的 | 未知 | 未知 |
魯Y21*** | 2024-10-31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Y21*** | 2024-07-28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