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95*** | 2024-09-2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