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C06*** | 2024-09-27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