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G·E***8 | 2024-07-19 | 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 | 200 | 未知 |
粵K·B***3 | 2024-07-15 | 機動車載貨長度、寬度、高度超過規定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