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Q·D***6 | 2024-10-29 | 在同車道行駛中,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