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·T***1 | 2024-07-27 | 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