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KN6*** | 2024-12-2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