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T1*** | 2024-12-0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