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A·D***2 | 2024-09-09 | 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的 | 100 | 未知 |
粵B·8***G | 2024-11-11 | 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的 | 100 | 未知 |
粵A·C***0 | 2024-08-19 | 機動車號牌不清晰、不完整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