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G·0***9 | 2024-11-2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