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K·H***7 | 2024-10-12 |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| 100 | 未知 |
粵G·5***6 | 2024-10-17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