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m8*** | 2024-10-2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