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G26*** | 2024-09-28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