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AR5*** | 2024-10-10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AR5*** | 2024-10-05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