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87*** | 2024-08-0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