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N2H*** | 2024-07-0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