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ckw*** | 2024-12-1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5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