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39*** | 2024-09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